買屋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賣屋
租屋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國際投資
全球買賣平台
越南投資
馬來西亞 喜來城
柬埔寨投資精選
加盟
招募
房產知識
房產知識庫
買/賣/租 流程
權益義務說明
留言
服務據點
Toggle navigation
首頁
房產知識篇
奢侈稅問答篇
請問我在7月1日已簽訂房屋買賣契約,要如何辦理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請問我在7月1日已簽訂房屋買賣契約,要如何辦理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第15條規定,應該在訂定銷售契約隔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所以您應該在7月31日前,持相關文件前往戶籍所有的國稅局完成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回主題
分享
LINE傳送
「房地合一」稅制 (4)
買屋篇 (18)
賣屋篇 (3)
租屋篇 (4)
奢侈稅行政命令解釋 (2)
公寓大廈管理篇 (7)
房地產權益篇 (5)
賦稅篇 (17)
買屋
▼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賣屋
租屋
▼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國際投資
▼
全球買賣平台
越南投資
馬來西亞 喜來城
柬埔寨投資精選
加盟
招募
房產知識
▼
房產知識庫
買/賣/租 流程
權益義務說明
留言
服務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