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賣屋
租屋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國際投資
全球買賣平台
越南投資
馬來西亞 喜來城
柬埔寨投資精選
加盟
招募
房產知識
房產知識庫
買/賣/租 流程
權益義務說明
留言
服務據點
Toggle navigation
首頁
房產知識篇
奢侈稅問答篇
請問到底是不動產的買方還是賣方要負責申報繳納?
請問到底是不動產的買方還是賣方要負責申報繳納?
不動產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納稅義務人是為原所有權人,也亦即由賣方負責申報繳納。
回主題
分享
LINE傳送
「房地合一」稅制 (4)
買屋篇 (18)
賣屋篇 (3)
租屋篇 (4)
奢侈稅行政命令解釋 (2)
公寓大廈管理篇 (7)
房地產權益篇 (5)
賦稅篇 (17)
買屋
▼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賣屋
租屋
▼
中古屋
影音賞屋
即時降價
地圖找屋
國際投資
▼
全球買賣平台
越南投資
馬來西亞 喜來城
柬埔寨投資精選
加盟
招募
房產知識
▼
房產知識庫
買/賣/租 流程
權益義務說明
留言
服務據點